在山东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即《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需遵循《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山东省文旅厅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键信息:
适用主体
- 演出经纪机构:如演出公司、票务代理、演出策划公司等。
- 文艺表演团体:如剧团、歌舞团、曲艺社等(需先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方可从事商业演出)。
- 个体演员:若以个人名义从事营业性演出,需备案(无需许可证,但需通过经纪机构或自行备案)。
申请条件
- 公司资质:
- 注册地在山东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或“营业性演出”。
- 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持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资金要求:
演出经纪机构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认缴即可)。
- 场地与设备:
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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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无违法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记录。
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注册在本公司)。
-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公司章程及股东信息。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山东省文旅厅官网下载)。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
- 登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hly.shandong.gov.cn)→ 政务服务 → 营业性演出许可 → 在线填报。
- 提交材料: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公司注册地所在市/区文旅局(如济南、青岛等需按属地管理)。
- 审核与现场核查:
文旅局审核材料(约20个工作日),可能抽查办公场所。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到文旅局领取《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需办理续期。
- 变更与注销:公司名称、地址、经纪人变更需10日内向文旅局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外资演出经纪机构需由中方控股(外资比例≤49%)。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处违法所得8-10倍罚款,严重者吊销执照。
咨询方式
- 山东省文旅厅市场管理处:0531-51791763
- 济南市文旅局审批窗口:0531-68969513(其他地市需联系当地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