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即《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过期后不能直接延续,但可以根据过期时间长短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过期未满30天(部分省份允许)
- 可能允许补延续:个别省份(如上海、广东等)对过期30天内的许可证开放“补延续”通道,需提交书面说明(如疫情、内部疏忽等合理理由),并尽快补办。
- 需材料: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营业执照、近期演出计划、无违规证明等。
- 注意:需立即联系原发证机关(文旅局),确认是否接受补延续,逾期可能直接注销。
过期超过30天或已注销
- 需重新申请:许可证过期后通常会被系统自动注销,需按新办流程重新申请,包括:
- 重新提交全套材料(营业执照、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场地证明、资金证明等);
- 现场核查场地(如适用);
- 缴纳费用(各地不同,约500-2000元)。
- 时间成本:重新审批需20-30个工作日,期间不得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否则按无证经营处罚(5-10倍违法所得罚款)。
关键提示
- 立即停演:过期后继续演出将面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4条处罚(没收所得+罚款)。
- 提前90天续期:正常应在到期前90天提交延续申请,避免过期。
- 咨询当地文旅局:各地政策差异大(如北京、浙江等地无补延续),务必电话或窗口咨询确认。
建议操作:
- 立即联系发证机关(文旅局市场科),查询许可证状态;
- 若已注销,启动重新申请流程;
- 同步准备延续或新办材料,避免业务中断。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