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变化(2023-2024)
-
审批权限调整
- 全面下放:除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外,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文旅部门(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 线上演出备案:通过互联网直播的营业性演出(如直播演唱会、虚拟演出)需在演出前3日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备案,无需许可证,但需提交内容审核材料。
-
材料简化
- 取消“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的原件核验,改为告知承诺制(需签署承诺书,事后抽查)。
- 营业执照无需提供复印件,改为在线核验(对接市场监管总局系统)。
-
外资准入放宽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外资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股权比例不限),但需由省级文旅部门审批,且不得从事涉外演出业务。
办理条件(2024年标准)
| 类型 | 条件 |
|---|---|
| 演出经纪机构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 3名以上持证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需在有效期) 外资需额外提交商务部门备案回执 |
| 文艺表演团体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文艺表演”) 演员艺术能力证明(如职称证书、获奖证书) 安全承诺书 |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场所备案证明(需县级文旅部门现场核查) 安全工作方案(500人以上需公安批准) |
办理流程(2024年优化版)
- 线上申请
- 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s://ccm.mct.gov.cn),选择“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线填报。
- 材料提交
需上传:营业执照、经纪人资格证(告知承诺书)、演出内容脚本(如涉及境外演员需额外提交批准文件)。
- 审批时限
- 经纪机构/表演团体:县级部门5个工作日内办结(原20日压缩)。
- 涉外演出:省级文旅部门15个工作日(需报文化和旅游部内容审核)。
- 领证方式
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同步发放,电子证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2024年起全国推广)。
重点注意事项
- 年检要求:每年3月前提交上一年度演出业务报告(无营收需零申报),逾期列入异常名录,红线**:禁止使用“劣迹艺人”(依据2021年《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AI虚拟偶像需标注“非真人”。
- 处罚升级: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最高罚款10万元(2023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条例》修订)。
咨询渠道
- 全国热线:12318(文化市场举报投诉)
- 地方窗口: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审批专窗”(可预约周末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文旅局官网查询最新细则(如上海、北京等地有额外试点政策)。
以上是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最新政策”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