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7年阶段性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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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减缴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但低于本省规定比例(如北京1.5%),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
- 安排比例<1%,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即减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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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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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30人以下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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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标准上限
-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超过部分不计入)。
2024年申报关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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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多数省份为8月1日至11月30日(如北京、上海、广东),具体以当地残联或税务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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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全程网办: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在线申报(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 数据共享:残联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后,系统自动推送数据至税务部门,企业确认无误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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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免申即享”
部分省份(如浙江、江苏)对30人以下企业自动免征,无需申报,但需登录系统确认企业信息。
重要操作提示
- 残疾人就业人数认定:以残联审核为准,需在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上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逾期无法补录)。
- 工资基数计算: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2倍)。
- 逾期处罚:未按时申报可能面临欠费金额5‰/日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欠费金额)。
地方差异示例
- 北京:2024年起,用人单位需通过“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系统”提交材料,残联审核后推送至税务。
- 广东:30人以下企业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确认免征资格,否则视为放弃。
官方查询渠道
- 政策文件:财政部官网搜索“2023年第8号公告”。
- 地方细则:登录当地税务局官网或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
建议企业尽快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系统会自动弹出残保金申报提示,按指引完成操作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或联系属地残联。
以上是对“关于残保金申报的最新政策”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