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TRAB)申请复审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时限
- 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复审申请(不可延期)。
- 以邮戳或电子提交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申请材料
-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官方模板,需盖章/签字)。
- 驳回通知书原件(附信封,证明收到时间)。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执照(需与商标申请一致)。
- 证据材料(关键!需针对驳回理由):
- 绝对理由驳回(如缺乏显著性):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广告、销售记录、媒体报道等)、市场调查报告、类似商标注册案例。
- 相对理由驳回(如与在先商标近似):提交商标不近似的对比分析、共存协议、引证商标权利人出具的同意书等。
- 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需公证)。
提交方式
- 线上: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sbj.cnipa.gov.cn)提交电子申请。
- 线下:邮寄或直接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费用
- 官费:750元/类别(纸质申请)或675元/类别(电子申请)。
- 代理费:若委托机构,通常2000-5000元(视案件复杂度)。
审理流程
- 形式审查(1-2个月):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 实质审查(6-12个月):评审委员会审查驳回理由是否成立。
- 裁定结果:
- 成功:商标进入初审公告。
- 失败: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 针对性反驳:必须逐条回应驳回理由,泛泛而谈无效。
若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需证明商标通过长期使用已具备显著性(如提供销售数据、广告投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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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引证商标状态:若因近似被驳回,可核查引证商标是否已撤销或无效(提交商标流程截图)。
- 共存协议:若引证商标为关联企业或已达成合作,可尝试协商共存(需公证协议)。
- 专业代理:复杂案件建议委托商标律师,提高成功率。
常见问题
- Q:复审期间能否使用“TM”标志?
A:可以,但无专用权,且若最终驳回可能面临侵权风险。 - Q:复审成功率如何?
A:约30%-50%,取决于证据充分性及驳回理由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