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年度报告(如2023年度报告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登录入口
- 官网:http://www.gsxt.gov.cn
→ 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如“上海”、“深圳”等)
→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 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专属账号登录。
外资专属填报内容
除常规信息(如股东出资、资产状况等)外,外资企业需额外填报:

- 外商投资基本信息
- 外商投资者国别(地区)、出资比例、最终实际控制人。
-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如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
- 外资股东详情
境外股东名称(中英文)、注册地、认缴/实缴出资额(需与FDI登记一致)。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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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从业人数
需区分外籍职工人数(含港澳台)。
- 党建信息
党员人数、党组织建设情况(如无则填“0”)。
关键注意事项
- FDI登记一致性
- 外资股东的出资信息必须与商务部门FDI登记(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完全一致,否则可能被驳回。
- 多币种折算
- 注册资本若为外币,需按年报年度最后一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 联合年报(部分区域)
- 上海、广东等地试点“多报合一”,外资需同步在商务部系统(http://wzxxbg.mofcom.gov.cn)报送,数据自动共享至工商系统。
- 逾期后果
- 未按期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影响外汇登记、招投标等。
操作步骤(以上海为例)
- 登录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或插入法人一证通(U-Key)。
- 选择“外资年报”模块
系统自动跳转至“外商投资信息报告”页面。
- 填写数据
- 按提示填写外资专属信息,上传审计报告(如适用)。
- 提交并公示
确认无误后提交,状态显示“已公示”即完成。
常见问题
- Q:境外股东已变更但未完成工商变更,如何填报?
A:按当前工商登记信息填报,变更后需及时做工商变更登记。 - Q: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单独年报?
A:外资分支机构(如代表处)需通过所属母公司统一年报,无需单独申报。
咨询渠道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15
- 地方外资专班:如上海“涉外服务专窗”(021-12345转3)
建议提前2个月准备,避免6月系统拥堵,如有复杂股权结构(如VIE架构),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填报。
以上是对“外资企业如何进行工商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