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高新技术企业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年检”,但需要完成以下两项关键年度工作,以保持资格并享受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火炬统计调查)
- 对象:所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宁波地区)。
- 时间:每年3月31日前(具体以宁波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填报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报(含研发费用、人员、知识产权等数据)。 - 后果:
未按时填报可能被取消高新资格(2023年已有企业因未年报被通报)。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 时间:每年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 操作:
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zjtax.gov.cn)提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表》,享受15%所得税优惠。 - 注意:
需确保研发费用占比、科技人员比例、知识产权数量等指标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如研发费用占比: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5%)。
其他注意事项
- 抽查复核:宁波市科技局每年按5%比例抽查企业,重点核查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真实性(2023年抽查了120家企业,12家被取消资格)。
- 更名或重大变化:企业名称变更或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变化,需在3个月内向宁波市科技局报告(线下提交材料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官方渠道
- 宁波市科技局高新处:0574-89187180
-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zjst.gov.cn/col/col1228996105/index.html
建议提前准备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和知识产权证明,避免因数据不达标被预警。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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