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其核心特征是实时性和互动性,表演者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渠道进行即时表演,观众可实时观看并互动(如打赏、弹幕等)。

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类)的业务类型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业务必须取得表演类文网文证(即经营范围含"网络表演"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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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
- 如抖音直播、快手直播、虎牙、斗鱼等提供实时表演服务的平台。
- 包括才艺表演(唱歌、跳舞、脱口秀等)、游戏解说、生活分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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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的直播功能
如微信视频号直播、B站直播、小红书直播等,若涉及实时表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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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表演平台
如YY语音、映客、花椒等以网络表演为核心业务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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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直播中的表演内容
若直播以才艺表演为主(如带货主播唱歌、跳舞吸引流量),而非单纯商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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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实时互动表演形式
如虚拟偶像直播(如A-SOUL)、AI合成主播的实时互动表演等。
无需办理表演类文网文的常见情况
- :如上传的短视频、影视剧、动漫等非实时表演。
- 纯电商直播:仅展示商品、无文艺表演成分(需办理电商类资质)。
- 个人非经营性直播:未通过平台盈利的个人直播(但平台仍需持证)。
法规依据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文旅部2021年修订)
若企业或平台以实时文艺表演为核心业务或提供网络表演服务,必须办理表演类文网文证,建议咨询当地文旅部门或专业代理机构确认具体业务是否需持证。
以上是对“什么是网络表演哪些业务需要办理表演类文网文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