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周期10工作日

委托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承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实现的,但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委托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周期10工作日


✅ 一、前提条件(必须满足)

条件 要求
公司资质 必须是内资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人员要求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简历、学历、身份证、社保记录)。
无违法记录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场地证明 有实际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二、10个工作日流程(加急通道)

阶段 时间 说明
材料准备 1-2天 由代办机构协助整理、撰写、盖章。
网上申报 第1天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提交申请。
初审反馈 第2-3天 如有补正,当天完成补正。
市局审核 第4-6天 区/市广电局审核材料,出具初审意见。
省局审批 第7-9天 省广电局终审,制证。
出证寄送 第10天 电子证照+纸质许可证寄出。

⚠️ 注意事项

  • 不含材料补正时间:若客户材料不齐或人员不符合,时间可能延长。
  • 地区差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审批效率较高,10日可完成;部分地级市可能稍慢。
  • 加急服务:部分代办机构有“绿色加急通道”,需额外费用(约¥3000-5000)。

可以实现10个工作日下证,但前提是:材料齐全、人员合规、地区支持加急
建议找有广电局合作渠道的本地代办机构,并签署“10日下证,逾期退款”协议,以保障时效。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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