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日常语境中几乎总是被混用,但在法律语境下,它们是同一个东西。

✅ 正确理解:
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全称,简称“有限公司”是口语化、习惯性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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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是否法律术语 | 是否正式名称 | 备注 |
|---|---|---|---|
| 有限责任公司 | ✅ 是 | ✅ 是 | 《公司法》中的正式名称 |
| 有限公司 | ❌ 不是 | ❌ 不是 | 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日常用 |
⚠️ 注意:
- 没有“有限公司”这种独立的公司类型,它一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 工商注册时,公司名称中必须写“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作为后缀(两者均可,系统默认视为同一种类型)。
✅ 总结一句话: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法律上没区别,日常用没毛病,注册时也能用。”
如果你是在写合同、法律文件,建议用全称“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日常交流或名片上,写“有限公司”即可。
以上是对“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