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申请艺术品经营备案,需要按照《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的规定,向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或其授权单位提交备案材料,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 一、备案主体
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需备案。
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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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购、经纪、拍卖艺术品;
- 艺术品租赁、展览、展示;
- 艺术品进出口;
- 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
✅ 二、备案机关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或授权区县文旅局,具体视企业注册地而定)
✅ 三、所需材料(纸质+电子版)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艺术品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来源合法性审查、真伪鉴别、交易记录等);
- 从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如有鉴定人员,需附资质证明);
- 艺术品来源合法性承诺书(模板可在官网下载);
- 其他材料(如涉及进出口,还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 地址: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文旅窗口
- 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 是否预约: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是否需要预约
📍线上办理(推荐):
- 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lnzwfw.gov.cn
搜索“艺术品经营备案” → 选择“沈阳市” → 按提示上传材料
✅ 五、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一般5–7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 六、备案回执
审核通过后,发放《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电子版+纸质版),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 七、注意事项
- 备案≠许可:备案是事后监管,无需审批,但必须做;
- 信息变更需重新备案(如法人、地址、经营范围变更);
- 未备案处罚: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 八、咨询电话(建议提前确认)
- 沈阳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024-2270 2287
-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024-8396 3007
✅ 附件下载(建议)
如你是个体商户、画廊、拍卖行、文创公司,都可以按此流程办理。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公司还是个体、注册在哪个区,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去哪个窗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