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申请艺术品经营备案,需要按照《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 一、备案主体
适用于在长春市辖区内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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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
- 艺术品经纪;
-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
- 艺术品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等服务。
✅ 二、备案机关
长春市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或文旅局)
- 南关区文旅局
- 朝阳区文旅局
- 绿园区文旅局
- 二道区文旅局
- 宽城区文旅局
- 九台区、双阳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等对应文旅局
✅ 三、所需材料(纸质+电子版)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现场领取或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艺术品经营管理制度(自拟,含来源合法性承诺、真伪责任说明等)
- 从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如鉴定师、经纪人等)
- 如涉及进出口,还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四、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 → 2. 提交至区/县文旅局窗口 → 3. 材料审核 → 4. 出具备案证明(一般3–5个工作日)
✅ 五、注意事项
- 不收取费用(备案制,非审批制)
- 不得经营禁止内容(如非法文物、侵权复制品、政治敏感题材等)
- 备案信息变更(如地址、法人、经营范围)需在30日内重新备案
- 每年需报送经营情况(部分区要求年报)
✅ 六、联系方式(建议先电话确认)
| 区域 | 备案地址 | 电话(建议拨打) |
|---|---|---|
| 南关区文旅局 | 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 | 0431-81960200 |
| 朝阳区文旅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 0431-85109200 |
| 长春市文旅局官网 | http://whly.changchun.gov.cn | 0431-88777123 |
✅ 七、建议
- 先电话咨询所在区文旅局,确认是否有线上申报入口(如“吉事办”或“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若涉及文物类艺术品,需额外办理文物经营许可证(由吉林省文旅厅审批)
如你告诉我你在长春哪个区,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窗口地址和联系人。
以上是对“长春申请艺术品经营备案”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