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短视频表演平台在中国必须依法申请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 为什么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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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包括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的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短视频平台如果涉及以下内容,100%需要文网文:
- 用户上传表演类短视频(如跳舞、唱歌、脱口秀、模仿秀等)
- 平台有直播功能(哪怕是短视频直播)
- 平台有打赏、礼物、付费内容等经营性行为
- 平台签约主播、达人、MCN机构进行内容分成
⚠️ 特别注意:
- 短视频 ≠ 普通视频:如果平台内容以“表演”为核心(如网红表演、才艺展示),就属于“网络表演”范畴。
- 即使平台不自产内容,只要提供平台服务并从中盈利,也需要文网文。
📌 申请主体要求:
- 必须是内资公司(不能有外资)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有8名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有完善的 content review 机制(审核制度、人员、日志)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域名备案
✅ 总结一句话:
只要你的短视频平台涉及“表演”+“盈利”,就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你正在筹备或运营此类平台,建议尽快联系当地文旅局或专业代办机构,无证经营一旦被查,平台可能被关停、罚款,甚至追究刑责。
需要我帮你列一个申请材料清单或流程表吗?
以上是对“短视频表演平台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