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或短视频是否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播证”),取决于是否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行为,以及发布平台的要求。

✅ 不需要广播证的情况(大多数):
如果你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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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或团队拍摄微电影/短视频;
- 发布在抖音、B站、快手、小红书等短视频平台;
- 不涉及发行、播出、版权交易等商业经营行为;
👉 不需要广播证,平台也不会强制要求。
⚠️ 可能需要广播证的情况:
以下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需要广播证:
- 公司主体从事微电影、短视频的制作、发行、交易;
- 与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合作播出;
- 参与政府、企业宣传片、纪录片等项目投标;
- 平台明确要求(如腾讯视频、爱奇艺等上传机构类内容时要求提供广播证);
- 涉及境外发行、版权交易。
📌 总结一句话:
个人创作者拍短视频、微电影发抖音/B站,不需要广播证;公司化运营、商业发行、平台合作,建议办一个。
📎 附加建议:
如果你是公司主体,建议尽早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因为:
- 很多平台上传机构内容时会要求;
- 政府项目、商业合作、版权交易都需要;
- 办理成本不高(代理费用约几千元,周期1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