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期限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期限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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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注意事项:

  • 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续的,视为自动失效
  • 延续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经营情况、节目制作业绩、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 各地广电行政部门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略有细化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

如你正在准备延续申请,我可以帮你列一份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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