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开展旅行社业务的法定许可),需符合国家《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辽宁省、市文旅部门的细化要求,核心条件可归纳为“主体资格+经营场所+人员+资金+质保金+其他”六大类,具体如下: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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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必须是已在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类似表述)。
- 无外资:股东追溯至自然人层面不得含有外资成分(出境游业务更是绝对禁止外资)。
经营场所
- 实地办公:在辽宁省内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非住宅、非挂靠),面积一般不少于50㎡(部分城市要求60㎡以上)。
- 产权或租赁: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租赁场所提交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及房主产权证复印件,并附房屋安全合格证明。
人员要求
- 最少3名持证导游:须与旅行社签订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且导游证必须注册在本社。
- 至少1名专职计调、1名专职财务。
- 全部人员须在本社缴纳社保,参保记录需与申请当月连续一致(一般要求至少近1个月已缴费,部分城市要求3个月)。
资金要求
- 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认缴即可,但系统会核验认缴期限合理性)。
- 企业账户: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并开通“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或购买等额银行担保/保险替代。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金)
- 国内/入境游业务:20万元(可存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也可购买辽宁省文旅厅认可的“旅行社保证金保险”替代,每年保费约3 000–4 000元)。
- 若后续申请出境旅游业务,质保金追加至140万元(或同等保函/保险)。
其他材料与系统
-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履历及身份证明。
- 办公场所现场照片(门头、前台、办公区、公章展示等)。
- 3名导游的导游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诉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文本。
- 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www.mr.mct.gov.cn)完成企业注册并上传上述电子材料,等待区级→市级文旅局现场核查和审批。
- 现场核查通过后,市级文旅局出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载明许可经营业务为“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 领证后30日内到文旅部指定平台完成质保金到账(或保单)备案,否则许可证将被撤销。
辽宁地方补充提示
- 沈阳、大连实行“告知承诺制”,先发证后核查,若承诺内容与实地检查不符,将撤销许可并列入失信名单。
- 鞍山、抚顺、丹东等地要求提供消防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抽查凭证。
- 辽宁鼓励“质保金保险”,省文旅厅已与人保财险、平安等6家机构签订框架协议,可线上出单,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 许可证有效期为长期,但每年须参加文旅局组织的统计年报和信用评价,连续两年未报送即列入异常名录。
一句话总结:
在辽宁办旅行社许可证,先确保“内资公司+实地商用办公室+3名本地社保导游+30万注册资本+20万质保金(或保险)+监管平台材料齐全”,经区/市文旅局现场(或告知承诺)核查通过即可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