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核心问题在于“谁对作品有独创性贡献”,中国现行法律(包括《著作权法》及2023年公布的《生成式AI服务管理办法》)并未明确赋予AI“作者”身份,因此著作权归属只能落在“人”身上,具体认定逻辑如下:

法律前提:AI不是“人”
- AI工具无法成为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作者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AI作为工具,其输出内容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除非有人类实质性投入。
- 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例(“AI文生图”第一案):确认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归“使用AI的人”,关键理由是原告“通过设计提示词、调整参数、筛选结果”体现了个性化表达,而非AI自动运行。
认定标准:人类是否有“独创性贡献”
法院或版权局会重点审查以下人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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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行为 | 是否构成独创性贡献 | 案例参考 |
|---|---|---|
| 简单输入提示词 | ❌ 不构成(如输入“画一只猫”直接生成) | 美国版权局拒绝登记《Zarya of the Dawn》 |
| 深度调试参数/迭代修改 | ✅ 可能构成(如反复调整风格、构图、细节) | 北京互联网法院支持“AI文生图”著作权 |
| 后期人工加工 | ✅ 构成(如用PS修改AI图、剪辑AI视频) | 可登记为“演绎作品” |
| 训练AI的原创数据 | ✅ 可能构成(如用自摄照片训练专属AI模型) | 需证明训练数据本身有独创性 |
实务中的“举证”关键
若主张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需保留以下证据:
- 提示词工程:记录迭代优化的提示词版本(如从“女孩”到“赛博朋克风格女孩,霓虹灯光,仰视角度,超现实细节”)。
- 参数调整日志:保存模型版本、采样步数、CFG值等参数选择过程。
- 人工修改记录:提供PSD文件、手绘草图、视频剪辑工程等后期加工证据。
- 创作时间链:用区块链或可信时间戳固定从初稿到终稿的完整流程。
例外情形:AI无人类贡献完全由AI自动生成**(如用户仅输入“写一篇科幻小说”未做任何修改),则:
- 不构成作品:因缺乏人类独创性,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
- 平台协议优先:部分AI工具(如MidJourney)在用户协议中约定归用户所有,但此权利可能因缺乏法律基础而无效(如美国版权局仍可能拒绝登记)。
三步判断法
- 看过程:人类是否通过提示词设计、参数调整、后期加工等对表达形式作出个性化选择。
- 看结果是否体现人类的独创性安排(非AI算法随机产出)。
- 看证据:能否提供可追溯的创作记录证明人类贡献。
简言之:AI只是画笔,握笔的人才是作者。
以上是对“AI生成的作品也能有著作权怎么认定的”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