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ARFT)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以下是官方要求的办理材料和标准办理流程,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2021年修订)整理。

✅ 一、适用对象
申请机构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且不含外资,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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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制作业务的机构。
✅ 二、官方申请材料清单(必须加盖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说明 |
|---|---|---|
| 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总局统一格式,需从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
| 2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需加盖公司公章,经营范围须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 3 | 公司章程 | 最新版本,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含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承诺 |
| 5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需具备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
| 6 | 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 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 7 | 办公场所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 8 | 股东结构图及股权穿透材料 | 追溯至自然人,不得含外资 |
| 9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10 | 节目制作业务可行性报告 | 包括业务规划、内容方向、技术能力等 |
✅ 三、办理流程(官方流程)
属地申请(向省级广电局提交)
- 申请地点:机构注册地所在的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 方式:线上+线下(多数省份已开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政务服务网”)
材料初审(5个工作日)
- 省级广电局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
- 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正
实地核查(如需)
- 部分地区会安排实地核查办公场所、人员到岗情况
审批决定(20个工作日)
- 省级广电局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 通过后,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不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
领取证书
- 正本1份,副本1份
- 有效期:2年
- 到期前30日内申请延续
✅ 四、注意事项(官方重点审查点)
| 项目 | 要求 |
|---|---|
| 外资 | 绝对禁止,含VIE、协议控制、境外股东均不行 |
| 经营范围 | 营业执照必须明确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字样 |
| 人员 | 必须真实在职,需提供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
| 地址 | 必须真实办公,不得挂靠或虚拟地址 |
✅ 五、官方入口与下载
| 项目 | 链接 |
|---|---|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fw.nrta.gov.cn |
| 办事指南下载 | 进入“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下载申请表及指南 |
| 各省入口 | 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 六、建议
- 首次申请建议委托本地专业代理机构,因各地对“人员资质”“场地核查”执行尺度不同;
- 提前准备社保、劳动合同、学历证明,避免被退件;
- 不要尝试隐瞒外资或挂靠人员,总局已接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系统,核查力度极大。
如你告诉我你公司注册在哪个省/市,我可以给你该省广电局的具体办事入口、联系人、申请表下载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官方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