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如2024年报送2023年度数据)。

报送对象
所有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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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流程(电脑端)
步骤1:登录系统
- 进入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省份(如“北京”、“广东”等)。
-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 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步骤2:填写年报
- 选择年报年度:2023年度(2024年填报)。
- (以下为企业必填项,个体户可简化):
- 企业基本信息: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
- 股东及出资信息: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实缴出资额、时间。
- 资产状况: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负债总额(可填“0”但需真实)。
- 党建信息(如有党组织需填写)。
- 社保信息(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
- 特种设备信息(如有需填写)。
步骤3:提交并公示
- 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系统显示“已公示”即完成。
个体户简化流程
- 登录后选择“个体户年报”,仅需填写:
- 资金数额(可填“0”)
- 从业人数
-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 党建信息(选填)
注意事项
- 逾期后果: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移出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修改机会:6月30日前可修改年报,修改记录会公示。
- 零申报:无经营也需报送,资产状况可填“0”。
- 密码找回:若联络员手机号变更,需到工商局现场办理变更。
常见问题
- Q:年报收费吗?
A:完全免费,谨防诈骗短信/电话。 - Q:分公司如何报送?
A:分公司需单独登录系统报送,非汇总到总公司。
手机端操作
- 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选择省份 → 企业年报 → 按提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