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年检现已全面整合为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 在线申报,无需线下提交材料,以下是具体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申报对象
- 所有在北京注册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等)。
- 个体工商户也需申报(可简化填报)。
申报流程
登录系统
- 进入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
- 点击 “企业信息填报” → 选择 “北京” → 用 企业联络员手机号+验证码 或 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填写年度报告
- 基本信息: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 股东出资信息:认缴/实缴出资额、时间、方式。
- 资产状况: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负债总额(可填0,但需与财务数据一致)。
- 党建信息(如有):党员人数、党组织建设情况。
- 社保信息: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等(需与社保系统一致)。
- 特种设备信息(如有):需填写许可证书及使用情况。
公示与提交
- 核对无误后点击 “保存并公示”,系统提示“已公示”即完成。
注意事项
- 数据真实性:虚假申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并罚款(最高1万元)。
- 联络员备案:若联络员变更,需先在系统中更新备案(需法人签字盖章)。
- 分支机构:需单独申报,但资产数据可填0(隶属企业统一核算的除外)。
- 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年报内容(但需申报)。
常见问题
- 忘记密码:通过联络员手机号找回或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置。
- 列入异常名录:补报后需申请移出(线上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处理)。
- 外资公司:需额外填写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自动关联)。
咨询渠道
- 北京市场监管局:010-11616611
- 各区市场监管所:可线下咨询(如海淀区、朝阳区等)。
提示:建议提前1-2个月申报,避免6月高峰期系统拥堵,完成后可截图保存“已公示”页面作为凭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