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逾期视为未年报)。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需填写)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持证情况(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通报等)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项目申报)
-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可被吊销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 登录系统:用机构账号登录总局平台,若无账号需先注册。
- 如实填写:避免虚假填报,系统会抽查。
- 保存回执:提交后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平台同步填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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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当地广电局或政务服务中心
- 关注“XX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平台,如实提交年报,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甚至吊销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找具体省份的年报入口或提供年报模板/填写示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