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持证单位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大多数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含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播出机构,它们走另一条线)。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开放系统,建议1月初就登录系统查看。
✅ 三、年审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系统生成) | 系统填写后导出盖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上传扫描件或邮寄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
| 财务人员/专业人员证明 | 如有变更需补充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系统模板 |
✅ 五、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作废。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 六、常见失败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工商系统未年报)。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1日起登录系统,填写年审表。
- 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材料上传并提交。
- 2月初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修改。
- 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流程,下载年审合格证明。
📌 八、特别注意(2025年新规提示)
- 部分省份试点“自动年审”:如北京、上海,若系统检测到你有实际业务(如备案节目、合作平台数据),可免提交部分材料。
- 严查“空壳持证”:2025年起,总局将联合税务、工商系统核查实际经营情况,空壳公司将被强制注销许可证。
✅ 九、代办提醒
如你找代办机构,务必确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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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提供年审合格截图;
- 是否帮你上传真实业务数据;
- 是否承诺不过退款(避免被骗)。
📞 十、咨询电话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总机)
- 各省广电局官网有“年度审核专项电话”,建议优先打省级广电局传媒处。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公司类型(影视公司、MCN、广告公司等)、是否实际开展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年审清单模板,直接照着填。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