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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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 模块 | 内容说明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相关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短视频制作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填报:即使未开展任何业务,也必须提交年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必须完成年报才可申请换发。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广播电视相关许可
- 情节严重者,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七、建议操作步骤
- 登录系统 → 输入机构账号密码(首次需注册)
- 填写年报表单 → 逐项上传材料
- 提交并打印回执 → 存档备查
- 如忘记密码 → 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完成年报
可登录系统查看“年报状态”:
- 显示“已提交” → 完成
- 显示“未提交”或“退回修改” → 需补报或修改
📞 需要帮助?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到属地广电局联系方式或具体年报入口链接。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一下你所在地区的年报系统入口?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