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通知时间:每年1月—3月(由各省广电局下发通知)
- 截止时间:通常为3月31日前完成提交
- 结果公布:6月—8月陆续公布年审结果
⚠️ 注意:各省时间略有差异,以属地省广电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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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审所需材料(通用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省局下发模板,需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部分省份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局方提供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次年重点审查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五、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已备案节目可能被下架
- 合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腾讯)将终止合作
✅ 六、年审流程图(简化)
省局发通知 → 准备材料 → 网上申报+纸质提交 → 省局初审 → 总局备案 → 公布结果
✅ 七、实用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关注属地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认其资质。
- 保持电话畅通:局方可能抽查或补充材料。
✅ 八、查询入口(官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https://www.nrta.gov.cn/col/col1341/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