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合规要点与填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省广电局统一组织,目的是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
年报系统开放 1月1日—3月31日
逾期未报后果 列入异常名录,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系统入口


✅ 四、年报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说明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表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需盖章上传PDF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 如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节目样片或备案信息 如有制作节目,需上传备案号或样片链接
无业务声明 若全年无制作业务,需上传“无业务说明”并盖章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怎么办? 用法人账号找回,或联系省广电局技术支持
公司注销了还要报吗? 要报!否则会被列入异常,影响法人征信
可以补报吗? 系统关闭后不可补报,只能等下一年,但会被标记为“异常”
年报通过后会发回执吗? 系统显示“已提交”即可,无纸质回执,但建议截图保存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1. 登录系统 → 选择“年度报告” → 填写信息 → 上传盖章PDF → 提交
  2. 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查看状态是否为“已审核”或“已提交”
  3. 如被退回,按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 七、模板下载(官方)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表模板:点击下载(在“表格下载”栏目)

✅ 八、联系方式(如系统问题)

  •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62(广电总局信息中心)
  • 各省广电局联系方式:见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

✅ 九、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业务,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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