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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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利润等 |
| 节目信息 | 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网络剧、专题片、综艺节目等名称及备案号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通报等 |
| 其他 | 是否有外资、股权变更、许可证续期需求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要报:即使全年无节目制作,也要登录系统填写“无业务”并提交。
-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许可证续期。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期,年报是续期的重要参考。
✅ 六、未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影响项目备案、拍摄许可、发行审查等后续业务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明版)
- 登录系统 → 输入机构账号密码(如忘记可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 填写年报 → 逐项填写 → 保存 → 提交
- 打印回执 → 存档备查
- 如有疑问 → 联系注册地省级广电局(不是国家总局)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机构,部分省市有本地微信群/QQ群,由广电局工作人员提醒年报,建议加入。
- 若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而非不年报。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写模板(Excel或Word),或者提供某省市年报入口直达链接,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