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fw.nrta.gov.cn
选择事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是否有网络剧、网络电影等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收、利润(部分省市要求) |
| 人员情况 | 是否有专职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等 |
✅ 四、年报结果
- 通过:系统显示“已年报”或“年报合格”
- 未通过:需补正材料或接受现场核查
- 未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 注意事项
| 问题 | 说明 |
|---|---|
| 忘记密码 | 可通过法人手机号找回,或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卡顿 | 建议错峰登录,或使用IE/Edge兼容模式 |
| 无业务是否报 | 必须报,可填“无实际业务开展” |
| 许可证已过期 | 需先申请换证,再进行年报 |
✅ 五、建议操作流程(简明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附件(如有) → 4. 提交 → 5. 截图保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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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遇到问题
- 拨打当地广电局市场科/传媒科电话(如“北京市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 或联系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717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报入口或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