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影视公司;
  • 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纪录片等内容的单位;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需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2025年为例)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2月—3月 企业线上提交年审材料
初审/复审 3月—4月 省级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
结果公示 5月—6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

材料名称 要求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纳税证明 税务局开具的年度纳税记录
人员社保记录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节目制作实绩 提供播出证明、备案号、上线截图等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正副本均需上传
无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后果
合格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
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或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 五、未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
  • 已备案项目可能被叫停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
  • 法人/股东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六、年审系统入口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
  • 确保有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极易被注销;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各地细则略有差异;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其熟悉最新政策。

📌 示例:2025年北京年审通知(已发布)

  • 通知发布时间:2025年1月15日
  • 材料提交截止:2025年3月31日
  • 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5月31日前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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