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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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 → 年度审核在线办理


✅ 四、年审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

材料名称 要求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持证机构基本情况表 系统内填写并导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护照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需清晰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系统提供,需盖章

✅ 五、年审结果

结果类型 含义
合格 正常经营,继续有效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六、常见未通过原因

  1.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2. 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报表
  3.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未备案即上线)
  4.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七、年审通过后

  • 系统生成电子年审合格标识
  • 不再加盖纸质章,许可证无需换发
  • 可在平台下载年审合格通知书,用于招投标、平台合作等

📌 特别提醒(2025年新增)

  • 短视频平台(如抖音、B站、快手)要求MCN机构或内容供应商提供年审合格证明,否则限制上传长视频或合作权限。
  •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已试点“年审+信用评级”,评级高的机构可享受绿色通道、资金扶持。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1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材料
  2. 2月底前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提交
  3. 3月15日前下载年审合格通知书
  4. 如未通过,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复议或整改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 转广电总局
  • 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官网有年审专线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填写样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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