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持证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主管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具体执行)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审申请表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换发新证(如有变更)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三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材料 包括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各地广电局提供

✅ 五、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 填写并提交年审申请表
    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3. 等待初审
    由注册地所在省级广电局初审

  4.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要求)
    部分地区需线下递交原件

  5. 领取年审结果

    • 合格:加盖“年审合格”章或换发新证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吊销许可证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原因 说明
未开展任何业务 连续三年无节目制作记录
人员不符合要求 无三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社保断缴 专业人员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提供虚假材料 一经查实,直接吊销许可证
未按时提交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

✅ 七、年审结果查询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我的办件” → 查看年审状态


✅ 八、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合格不等于换证
  • 若公司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等),需同步申请许可证变更
  • 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参与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等制作备案

📌 九、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2025年起,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已试点全流程电子化年审,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 AI生成内容备案已纳入年审抽查范围,需如实申报是否使用AI合成技术制作节目

✅ 十、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提交,避免3月扎堆
  • 专人负责:建议由行政或法务人员统一对接
  • 如有疑问:直接拨打注册地省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电话(官网可查)

📞 示例:北京广电局联系方式

  • 电话:010-86095568(传媒机构管理处)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下载链接和联系人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1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