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24年度合规性自查与年检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逾期未参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通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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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在线填报


✅ 四、年检所需材料(电子版上传)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业务开展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合作平台等
财务审计报告 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正反面清晰扫描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需与许可证信息一致
人员情况表 包括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及资质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 五、年检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限期整改 30日内补正材料或说明情况
❌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数据
  • 存在违规发行、传播不良内容记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15日前:登录平台,填写年报信息
  2. 2月1日前:上传审计报告和业务报告
  3. 3月1日前:确认提交,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4. 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补正(如被要求)

✅ 八、特别提醒

  • 2025年起,系统将与税务、市场监管、网信办实现数据共享,虚假申报将被联合惩戒。
  • 若你公司是“短剧制作机构”,还需额外提交网络微短剧备案编号(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获取)。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 转广电总局
  • 省级广电局官网均有“年检指南”专栏(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下属公司),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检时间表+模板包(含业务报告范文)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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