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24年度合规性自查与年检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制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4月)
  • 逾期视为未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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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有省级平台,需先确认属地要求。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数量、收入、利润、纳税等)
    • 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作品名称、播出平台、备案号等)
    • 无违规承诺(需法人签字盖章)
  2. 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样片或播出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整改报告等)

✅ 四、年检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检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基本合格:需限期整改(30天内补交材料)。
  • 不合格: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甚至吊销许可证

⚠️ 五、常见未通过原因

原因 说明
未按时提交 超过3月31日系统关闭
业绩造假 虚报节目数量或播出平台
无实际经营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
违规记录 存在被投诉、行政处罚未处理

✅ 六、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2年,但每年必须年检,否则到期无法换证。
  • 机构注销不打算继续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跨省经营需在业务所在地备案,年检由发证机关负责(非经营地)。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1月1日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业绩清单。
  2. 1月1日-2月15日:登录系统填报,上传材料。
  3. 2月底前:提交并关注系统反馈。
  4. 3月15日前:如被要求补正,及时整改。
  5.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年检通过”。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大厅:010-86091111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年检通知”)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电视台下属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链接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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