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2025年年检的最新要点和操作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 通知发布时间:2025年3月初(各地略有差异)
  •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15日—4月30日
  • 纸质材料提交5月10日前(以各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结果公布时间2025年7月底前

✅ 三、年检方式

网上申报(必做)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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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填写《年度审核表》 → 上传附件。

纸质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需提交至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包括: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年度审核表》(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财务报表、人员变动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当地要求的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记录等)。

✅ 四、年检结果分类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正常通过,继续有效。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2024年真实案例)

  • 连续两年无实际业务开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提供虚假节目制作记录;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人员有严重失信记录;
  •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六、注意事项(2025年新增)

  • 首次实行“信用+监管”:总局将对接信用中国、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系统,自动核验数据,虚假申报将被系统标记;
  • 节目备案制度强化:2024年起制作的节目需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备案系统”中备案,未备案节目不计入年检业绩;
  • 外资或合资机构需额外提交《外资情况说明表》;
  • 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机构,年检通过后方可申请续证(2025年9月起许可证有效期统一为5年)。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版)

  1. 3月15日前:登录系统,核对机构信息是否一致;
  2. 3月底前:整理2024年节目备案记录、财务报表、人员社保;
  3. 4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4. 4月底前:提交纸质材料(如需要);
  5. 5月起:关注系统状态,如被退回及时补正;
  6. 7月起:查询年检结果,下载电子合格证明。

✅ 八、查询与咨询

  • 系统技术支持:010-86098555(总局信息中心)
  • 省级广电局联系方式:可在https://zw.nrta.gov.cn“地方入口”中查询各省年检通知。

✅ 九、模板下载(2025年官方版)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首次年检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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