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电视剧、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或延后,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或播出证明) • 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 如北京局、上海局、广东局等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合格者将被要求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年检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年检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 年检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法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有严重违法记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未年检≠自动失效,但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业务
- 年检合格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仍为2年一换证)
- 若许可证即将到期,需提前6个月申请换证,与年检分开办理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节目播出证明、备案号、财务报表
- 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广播电视局”“上海市广电局”等
- 可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谨慎选择)
📌 附:常用链接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局年检通知专栏: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的年检通知链接和具体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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