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持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制作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剧、微短剧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审申报期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主管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总局)
- 各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属地管理)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 填写年审表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报表等 |
| 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人员社保记录等 |
| 提交初审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不合格者需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 五、年审重点核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机构是否正常经营 | 不得连续2年无实际经营或制作记录 |
| 节目制作业绩 | 至少完成1部以上合法播出的节目(含网络剧、微短剧、纪录片等) |
| 人员社保 | 需提供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不得有传播不良内容、偷逃税、抄袭等违法行为 |
⚠️ 六、年审不合格后果
- 限期整改(30日内)
- 整改不合格 → 许可证被注销
- 注销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年审材料清单(建议提前准备)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 | |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盖章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节目名称、播出平台、播出时间 | |
| 主要人员社保记录 | 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公司去年没有制作节目,能过吗? | ❌ 不能,必须至少有1部合法播出节目 |
| 人员社保不够3人怎么办? | ❌ 不合格,需补交或补充人员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 不能,需先申请延期或重新办证 |
| 年审通过后会有新证吗? | ❌ 不会,系统显示“年审合格”即可,无需换证 |
✅ 九、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
- 如业绩不足,可考虑联合制作或补报微短剧备案
- 如人员不足,建议尽快招聘并补缴社保
📞 十、联系方式(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咨询电话:010-55565110(工作日9:00-17:3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链接和材料模板下载地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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