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适用):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方式(2025年起全面线上)
- 全国统一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fw.nrta.gov.cn - 登录后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模块,填写并提交材料。
✅ 四、年检所需材料(电子版上传)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情况、社会效益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持证人员情况 |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节目制作业绩 | 2024年度制作发行的节目清单(含名称、时长、播出平台) |
| 无违规承诺书 | 模板平台提供,需盖章上传 |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规(如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七、注意事项(2025年新规)
- 不再发放纸质年检合格章,结果以电子回执为准。
- 年检结果将同步至“信用中国”平台,影响招投标、融资等。
- 未参检机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八、建议操作步骤
- 登录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注册法人账号 → 进入“年检”模块
- 填写信息 → 上传材料 → 提交
- 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约10–20个工作日)
- 下载电子回执,存档备查
📞 如需帮助
- 属地广电局电话:可在平台“联系我们”中查询
- 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入口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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