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合规性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2025年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供你快速掌握: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剧、网络电影制作方(即使只上线网络平台)
✅ 二、2025年年审时间节点(参考往年)
| 事项 | 时间 |
|---|---|
| 通知发布 | 2025年1月初(总局下发通知) |
| 地方初审 | 2025年1月—2月(各省广电局组织) |
| 总局复审 | 2025年3月—4月 |
| 结果公示 | 2025年5月(未通过将被注销许可证) |
✅ 三、年审所需材料(2025年预计无重大变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总局统一模板)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202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剧目列表、播出平台、合作方)
- 财务审计报告(需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实际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现场照片)
✅ 四、重点审查内容(2025年趋严)
| 审查维度 | 重点提示 |
|---|---|
| 空壳公司清理 | 无实际办公、无制作实绩、无人员社保的将被注销 |
| 税务合规 | 是否如实申报收入,是否存在“阴阳合同” |
| 人员社保 | 关键岗位人员(如导演、制片)是否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
| 外资排查 | 股东中是否隐藏外资(VIE架构也被重点查) |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注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正在制作/备案项目全部暂停
- 无法申请《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 法人/股东列入行业黑名单(影响后续设立新公司)
✅ 六、2025年新增趋势(内部消息)
- “制作实绩”门槛提高:仅备案但未开机项目可能不计入实绩
- “社保+场地”双核查:部分地区将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实地抽查
- “AI生成内容”备案:使用AI生成剧本、画面、配音的需单独说明来源合规性
✅ 七、建议动作(立即执行)
- 自查2024年制作项目是否全部备案且合规播出
- 补缴社保、租赁合同、审计报告提前准备
- 清理“僵尸股东”或外资代持
- 如已无实际业务,可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注销留下不良记录
📌 附:年审表下载地址(预计2025年1月更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制作机构管理 → 年审专栏
http://www.nrta.gov.cn
如你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机构,这些地方2025年将试点“年审+实地抽查”双轨制,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广电局咨询是否需预约上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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