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民营公司、工作室等,均需参加年审。
✅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年审流程(以多数省份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审申报”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财务报表 - 人员变动 - 无违规承诺书 |
数据需真实,部分省份要求上传审计报告 |
| ③ 省级审核 | 省广电局初审 | 可能抽查或要求补材料 |
| ④ 总局备案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 通过后系统状态为“年审合格” |
| ⑤ 公示结果 | 省广电局官网公示 | 一般4-5月公布名单 |
⚠️ 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逾期后果 | 未年审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2年未年审将吊销许可证 |
| 无业务是否也要年审? | 必须年审,即使全年无节目制作,也需“零申报” |
| 许可证过期还能年审吗? | 不能,需先续办许可证再年审 |
| 年审是否收费? | 不收费,但如委托中介可能产生服务费 |
✅ 年审材料清单(通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年度工作报告(系统填写后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规承诺书(系统模板)
✅ 查询年审结果
- 登录: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制作机构业务 → 年审结果查询
- 或关注省广电局官网公告(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省细则略有差异,建议拨打省广电局市场处电话确认
- 保留截图:年审通过后,截图保存“年审合格”状态,便于招投标或合作方查验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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