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综艺节目制作公司
- 其他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法人单位
📅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年审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纳税证明 | 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局开具) |
| 社保缴纳证明 | 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节目名称、播出平台、播出时间、集数等 |
|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无违规承诺书 | 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
⚠️ 注意事项
- 无实际经营的公司(如未制作任何节目),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可能被吊销并列入黑名单。
- 虚假材料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结果分为:
- 合格
- 整改(限期30天)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 年审流程(简化版)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系统
- 填写并上传材料
-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约15–30个工作日)
- 查询结果(系统内可查)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本地通知)
- 电话:12345 转广电局或当地文旅局
📌 小贴士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若公司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注销,避免信用受损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其具备广电资质代理经验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或省级广电局通知链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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