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内容(重点审查)

审查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是否变更未备案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节目制作业绩 是否制作过广播电视节目(需提供作品样本、合同、播出证明等)
人员资质 是否有足够的专业人员(编导、摄像、制作等)
守法记录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财务与税务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异常经营

✅ 四、年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表(系统生成)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播出证明、合同等)
  4. 主要人员社保证明(证明有实际员工)
  5.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 税务完税证明
  7.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整改报告、说明函等)

✅ 五、年检流程(以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2. 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填写年度经营情况
  3. 提交初审: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4. 结果公示:年检合格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5. 加盖年检章: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加盖年检章

✅ 六、年检结果

结果 说明
合格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无违规
整改 材料不全或存在轻微问题,需限期补正
不合格 严重违规、无实际经营、虚假材料,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七、常见被“判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未制作任何节目(无作品、无合同、无播出证明)
  • 人员社保为0或挂靠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投诉或行政处罚未处理

✅ 八、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许可证过期:需先续证,再年检。
  • 变更未备案(如法人、地址、股东):需先完成变更,再年检。

✅ 九、建议(实操)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节目证明:哪怕是小短片、网络平台播出也行,关键是“有作品”。
  • 社保人数:至少3人以上,建议5人起。
  • 找代办? 可,但需谨慎,避免虚假材料。

✅ 十、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年检结果公示: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公开 → 行政许可公示

📌 总结一句话:

“有作品、有人员、有经营、无违规” —— 就能顺利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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