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所有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等),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方式

目前多数地区采用“网上申报 +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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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系统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提交纸质材料(各地要求略有不同)

一般包括: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检报告书 | 系统生成,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财务报表 | 部分地区要求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 如有播出、备案、发行等 | | 无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系统提供 |


✅ 四、年检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许可证加盖年检章。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吊销
  • 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失效,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地址变更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法人变更 同上
无业务 也需“零申报”,否则视为未参检
许可证过期 不能年检,需重新申请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1.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检报告 → 打印盖章
  2. 准备纸质材料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文旅局、上海广电局等)
  3. 等待审核结果 → 领取盖年检章的许可证副本

✅ 七、查询与咨询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地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 咨询电话:许可证上通常有属地管理部门电话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1-3月必须完成年检,否则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提交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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