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持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制作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其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年审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审核表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需交回盖章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财务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公司正常运营
其他补充材料 如变更事项说明、整改报告等

✅ 四、年审流程(以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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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写年审表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事项,填写并上传材料

  3. 提交纸质材料
    部分地区仍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广电局

  4. 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未通过的需限期整改


⚠️ 五、常见不通过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未开展任何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正常经营
限期整改 1-3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不要虚报节目数量或收入
  • 保持社保:确保公司至少有3人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正常运营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八、联系方式(示例)

地区 年审咨询电话
北京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上海 上海市文旅局:021-23118153
广东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666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年审入口、材料清单和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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