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审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或变更未报备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正常纳税、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合规 | 是否制作、发行过违法违规内容(如低俗、虚假、未备案网剧等) |
| 备案情况 | 网络剧、网络电影等是否提前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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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年报:
上传《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人员社保记录、节目制作清单等。 -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年检表(盖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专业人员名单及社保记录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检章;未通过将被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无3名以上专业人员或无社保记录
- 制作未备案的网络剧/网络电影
- 存在违法违规节目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年检结果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加盖年检章,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人员社保:确保至少3名专业人员社保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 节目备案:所有网络剧、网络电影必须提前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否则视为违规。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或窗口咨询。
📞 八、联系方式(示例)
| 地区 | 咨询电话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
| 上海 | 上海市文旅局:021-23118111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888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和材料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