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平台关联制作公司(如爱奇艺、腾讯视频旗下制作公司)

✅ 二、年审时间(2025年参考)

  • 国家广电总局通知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3月发布年审通知
  • 地方广电局截止时间: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在3月-5月之间完成
  • 2025年年审: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材料提交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备注
年度工作报告(含节目制作情况) 包括制作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需盖章,部分地方要求审计报告
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
法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如有变动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节目备案系统填报截图 需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中填报

✅ 四、年审流程(2025年最新)

  1. 登录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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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报年度信息
    填写节目制作情况、人员变动、财务数据等

  3. 上传材料
    上传PDF版年审材料(需盖章)

  4.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
    市级或省级广电局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5. 年审结果公示
    一般在6月-7月公布“合格/不合格”名单


⚠️ 五、年审不合格后果

情况 后果
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许可证自动作废
提供虚假材料 许可证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无实际经营或无节目制作 被列为“异常机构”,限期整改

✅ 六、2025年特别提醒

  • 2024年起,广电总局加强了对“空壳公司”清理,无实际制作行为的机构将被重点核查
  • AI生成内容节目需单独备案,未备案的不得作为年审成果申报
  • 短剧类节目(抖音、快手平台)也需纳入年审节目清单

✅ 七、建议操作(2025年)

  1. 提前准备:2025年1月起即可开始准备材料
  2. 系统填报:建议在3月1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3. 咨询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各地要求略有差异
  4. 如需代办:可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如影视法务公司),但需谨慎选择

📞 八、常用联系方式(2025年)

地区 年审咨询电话
北京 010-86092062(北京广电局)
上海 021-23118153(上海文旅局)
广东 020-61292810(广东广电局)
国家广电总局 010-86092198(制作机构管理处)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模板下载链接和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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