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设备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维度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法人/地址变更是否报备。 |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交年度业绩报告(如实际制作节目时长、合作平台、版权证明等)。 |
| 人员与场地 | 需具备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提供社保、资质证书);办公场地需实地核查。 |
| 财务与税务 | 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广播电视业务营收占比(部分省份要求≥50%)。 |
| 行政处罚记录 | 若近2年有违规处罚(如警告、罚款),需提交整改报告。 |
年审材料清单
-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表》(官网下载,盖章原件)。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需换发新证的需交回旧证)。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清单、播出证明、合作合同等)。
- 专业人员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记录)。
- 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需备案)。
- 整改报告(如有行政处罚记录)。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填写年审信息并上传材料。
- 线下提交: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发证机关(如省级广电局或广电总局)。
- 实地核查:部分省份会抽查办公场地和人员(如北京、上海、浙江)。
- 结果公示:年审合格的,许可证加盖“年审合格”章;不合格的,限期整改(30天内),整改仍不合格的,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常见问题
-
Q:许可证过期未年审怎么办?
→ 立即补办年审,若超期6个月以上,需重新申请许可证(可能被罚款1-3万元)。 -
Q:节目制作机构无实际业务怎么办?
→ 需提交“零业务说明”,但连续2年无业绩可能被注销许可证(部分省份要求每年至少制作1部合规节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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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外资能否参与年审?
→ 绝对禁止!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交股东追溯承诺书(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东,无外资成分)。
注意事项
- 提前3个月准备材料,避免因审计或人员资质问题延误。
- 重点核查影视剧备案号(如《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编号是否合规)。
- 关注省级广电局细则(如广东要求节目制作机构提交“粤语节目制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