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适用对象

以下单位需参加年审: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如网络电视台、IPTV、OTT等);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
  • 其他持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单位。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由各省广电局具体通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会下发年审通知,各省局组织实施;
  • 未按时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

年审材料(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度审核表(省局或总局官网下载);
  2. 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5.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6. 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变更);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其他省局要求的材料

年审流程

  1. 自查阶段:持证机构自查并准备材料;
  2. 提交材料:向所在地省级广电局提交年审材料;
  3. 省级审核:省局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4. 总局备案:部分许可证(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需报总局备案;
  5. 结果公示:年审合格名单将在省局或总局官网公示;
  6. 盖章延续:年审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年审不通过常见原因

  • 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未备案上线节目等);
  •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拒不配合年审。

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时间节点 每年1月起关注省局官网或政务平台通知,切勿错过截止日期
地址变更 如公司迁址,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法人变更 需同步提交变更材料,否则年审可能不通过;
许可证过期 过期未年审的许可证将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流程复杂;
代办风险 官方不允许中介代办,建议自行或委托律所/合规顾问协助准备材料。

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部分省份在线提交年审)。

建议

如果你是节目制作机构,建议:

  • 提前整理全年制作的节目清单(含名称、时长、上线平台);
  • 保留合同、上线截图、备案号等佐证材料;
  • 若当年无制作业务,需写说明并承诺“无业务开展”,否则可能被注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如制作、播出、网络视听等)、在哪个省,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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