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年度审核(年检)流程之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部分省份也要求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未完成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年度报告

✅ 四、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说明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需盖章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表 系统填写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系统提供
节目样片或备案材料 部分省份抽查时要求

✅ 五、年报流程(简化版)

  1.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年度报告”模块
  3. 填写机构信息、业务情况、财务数据
  4. 上传盖章材料(PDF)
  5. 提交并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6.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已完成年报”

⚠️ 六、常见失败原因

原因 解决方法
未按时提交 立即补报,可能被罚款或列入异常
财务数据不符 重新上传盖章版财务报表
节目制作数量为0 需说明原因,否则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系统无法登录 检查法人账号是否注册/权限是否开通

✅ 七、年报完成后

  • 系统生成“年度报告回执”,建议打印存档
  • 不影响许可证有效期(5年一换证)
  • 若连续三年未年报,许可证将被自动注销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自动年报”,但仅限数据完整、无异常的机构
  • 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审核更严,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 九、模板下载(官方)


📞 十、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799
  • 属地广电局电话:可在年报系统首页查看“联系方式”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报是否有节目制作业绩,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版年报填写模板代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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