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机构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 |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一般需第三方出具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核心人员在职 |
✅ 四、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填写年审信息并上传材料
- 提交纸质材料至当地广电局
- 等待审核结果(一般1–2个月)
- 通过后盖章或换发新证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一年内无节目制作记录 |
| 人员流失 | 无持证在岗的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 虚假材料 | 提供虚假播出证明或社保证明 |
| 违规记录 | 被投诉、查处或列入黑名单 |
✅ 六、年审结果
| 结果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继续有效,盖章或换证 |
| 限期整改 | 1个月内补交材料 |
| 不合格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保留节目播出证据:如上线平台截图、合同、发票等
- 保持人员稳定: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在岗并缴纳社保
- 可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找专业代理机构(注意资质)
📌 八、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36/index.html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审、是否有节目制作记录,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审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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