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GB)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年检系统 | https://www.nrta.gov.cn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审核表》、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社保等 | 需上传PDF或扫描件 |
| ③ 属地初审 | 区/市级广电局初审 |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
| ④ 省级终审 | 省广电局作出“合格/不合格”结论 | 结果公示 |
| ⑤ 盖章存档 | 合格机构在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章 | 无需换证 |
✅ 四、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至少完成2部以上广播电视节目(含网络剧、动画片、专题片等),需提供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 |
| 人员社保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编导、摄像、制片等)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财务规范 | 无重大亏损,无偷税漏税记录 |
| 无违法违规 | 近2年无被广电行政处罚记录(如内容违规、买卖许可证等) |
⚠️ 五、不合格后果
-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
- 年检不合格(暂停新节目备案、发行)
- 连续2年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 六、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解答 |
|---|---|
| 无节目业绩能否通过? | 不能,建议提前合作制作或联合出品,取得发行许可证。 |
| 社保人数不够? | 可补缴,但需在本单位缴纳,不能是挂靠。 |
| 许可证到期还需年检吗? | 需先完成年检,再申请换证(有效期2年)。 |
✅ 七、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版)
- 12月前:检查节目业绩、补齐社保、整理财务审计报告。
- 1月1日:登录系统填报,避免截止日拥堵。
- 2月15日前:提交属地初审,预留补正时间。
- 3月31日前:完成省级终审,下载年检合格证明。
📞 属地咨询方式
- 北京:北京市广电局 010-86092066
- 上海:上海市文旅局 021-23118153
- 广东:广东省广电局 020-61292666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动画公司、MCN等),我可以帮你查2025年属地年检通知链接和模板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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