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


年审适用对象

  1.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广播电台)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4.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电视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作废。

年审核心材料

材料类型
基础材料 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年度工作总结(含节目制作/播出量、公益广告占比等)。
合规证明 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省级广电局核查,如虚假广告、劣迹艺人节目等)。
财务与人员 审计报告(证明持续经营)、持证专业人员名单(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特殊要求 网络视听平台需提交视听节目审核日志(需符合《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关键合规红线

  • :不得出现劣迹艺人歪曲历史炫富拜金等(参考2022年《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细则》)。
  • 版权合规:需提交版权链条完整证明(如电视剧需有《发行许可证》)。
  • 境外节目:电视台播放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每日总时长25%(需单独备案)。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暂停业务:立即停播所有节目(如2021年某省级卫视因广告违规被停播商业广告30天)。
  • 许可证注销:如连续2年未年审,许可证自动失效(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罚款: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擅自经营可处1-5倍违法所得罚款

2025年新变化

  • AI生成内容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需单独提交AI合成节目清单(如虚拟主播、AI配音剧)。
  • 微短剧专项审查:2025年起,单集超过30秒的微短剧需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方可年审。

建议操作步骤

  1. 12月底前合规性(重点清理2024年“饭圈”类、耽改类节目)。
  2. 1月15日前: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提交电子版材料。
  3. 2月:配合省级广电局现场抽查(部分机构需核查演播室、服务器等)。

如需具体材料模板(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报告》范本),可告知您的机构类型(如电视台、MCN公司、IPTV运营商),我会提供定制化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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